在朋友的极力推荐下,看了这本书,本以为会是个长篇,但还是个中短篇。
内容梗概就是,活着就是活着。像是福贵的回忆录,也像是他的忏悔录,还是他的一份悲惨录。说实话,看不出他有什么悲惨的,觉得这就是一辈子。福贵,福贵他爸,福贵他妈,家珍,凤霞,有庆,龙二,二喜,苦根,队长。
福贵的形象刻画得还是不错的,只是作者自述的部分像是在写初中生作文一样,感觉有点做作。
故事中的人物还是刻画的不错,福贵少年花天酒地,输光了家产,他爹也在他们还清赌债搬出宅子的当天死了。然后是家珍的去来,没多久福贵的娘也病倒了。到城里请郎中,却被抓取当壮丁,打了两年仗,回家发现没了娘,有庆长大了,凤霞因感冒发烧聋哑了。日子一天天过,其实回家的这段日子还算是幸福的,一家人都在一起。家珍的病是一日重一日,有庆学习不好,跑步倒是挺快,最后被抽血抽死了。可喜的是凤霞嫁给了二喜,如果不是生苦根时去世了,本来一家还是会和和美美的。家珍也平静的去了。二喜在一次搬运中被东西砸死了。苦根到了农村,还是那样的苦,最后被豆子撑死了。剩下孤苦伶仃的福贵和那牛。
没有朋友那么大的感触,是一本不错的书。
这也是第二次看余华的小说,第一次是在书店站着看完了《许三多卖血记》,他的小说都以底层人的普通生活为主,有一种人性在里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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